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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提升社区协商共治水平 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
 
  随着近年来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街道、社区层面在开展居民日常服务管理的过程中,暴露出日趋行政化的问题,特别是社区层面尤为显著,导致居民自治的作用和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为积极适应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时代发展要求,清波街道在充分调研、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结合街情实际,以居民满意为导向,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深化网格精细治理,推动社区民主协商,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社会资源、社会组织及社工队伍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动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扁平化改革试点。具体做法如下:
 
  一、推进街道职能转变,探索精细治理新路径
 
  一是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加快街道管理与服务升级,推动街道办事处由“行政机关”向“民生窗口”转型。按照面向社区、服务群众、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党政工作部、城市管理部、民生事业部、综合治理部、经济服务部和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等“五部一中心”,清理各类非常设机构,并依据科学合理的要求,统一纳入“五部一中心”。深化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整合党建、综治、民政、城管等方面资源,着力深化“网格流动服务”机制,推动街道服务与治理运行扁平化转变。
 
  二是强化街道终端服务。街道办事处作为提供公共服务与管理的最终结点,调整公共服务权限与供给方式,采用服务回收、下放、部分转移、外包和第三方合作等方式灵活提供服务。将适合由街道承担的公共服务收回管理,涉及必须进入社区的公共服务,按需下放到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会组织能够承接的专业性或个性化的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转包给社会组织。梳理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落实劳动争议调解等行政权力事项40项,老年优待证核发等服务事项146项,建设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网,实行审批和服务项目网上办理。
 
  三是推进管理权限下放。推进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权限下放,凡涉及社区治理中需要与社区居民共同协商处理的事项,由社区通过基层民主协商途径以及居民自治方式予以解决。健全和完善社区民主协商平台和议事制度,整合辖区资源共同承担社区治理责任,协商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完善和深化居民自治;开展小区、院落自管试点,推进准物业管理。
 
  四是探索智慧街道建设。深入推进“智慧街道”、“智慧社区”创建工作,建设清波“民情E点通”智慧工程,整合提升街道智慧信息服务功能。运用社工岗位绩差工资考核系统,实现社区工作 “提薪增效”:同一社区不同岗位薪酬不同,同一岗位不同社区薪酬不同,同一年限不同级差薪酬不同。
 
  二、完善社区功能定位,由“管理”向“治理”转化
 
  一是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配强配好社区党委书记,实行“第一书记”机制,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做大做强区域化党建,全面提升党组织在社区的整合和动员能力,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推进依法治理与民主自治在社区的有机结合。
 
  二是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能职责。进一步明晰社区党委、居委会、公共服务站的职责,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清单和网格责任清单,实行费随事转、契约化管理,确保社区居委会引领居民开展居务协商自治。
 
  三是优化配置公共服务工作站。将街道辖区分为东西两个片区,在东片和西片各设一个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承担上级交办的涉及居民利益的社区事务性工作,负责各项公共事务以及与社区治理服务相关的其他事务。从街道各科室选派思想品质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社区公共服务站。实行窗口化管理,提供全能式服务。通过“调”、“改”、“整”等方式调整优化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实现每百户不低于50平方米的标准(其中为老服务用房为20平方米),确保60%以上的社区配套用房用于居民公共活动。
 
  四是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模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加大扶持力度,通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筹措社区发展基金180万元,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鼓励一定比例的持证社工由条线社工向项目社工转型,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坚持统筹联动,建立辖区单位和群团组织的长效沟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为社区发展提供更多的补充和支持。把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形成党建和社建的良性互动。
 
  三、推进社区协商自治,创建社会治理大格局
 
  一是强化民主管理和居务监督。以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正规化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重点做好社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居务民主决策的监督,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务、财务公开,加大对社区资源管理使用和处置、社区工程建设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
 
  二是推进社区动员和全民参与。通过法定程序,增补热心居民、社区内单位代表进入社区居民居委会。鼓励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的长效机制;培育社区群众组织,切实发挥“一格三员”作用,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与治理,逐步实现社区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有效回归;推进志愿服务,加大“两工协同”,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营造居民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三是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健全社区协商,全力打造“清波话坊”社区民主协商平台,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化。深化党员代表会议常任制,规范议事代表、协商程序、组织方式,增强议事协商的参与度和透明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基层协商作用,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党员意见领袖,促进基层决策广聚民意、更有共识。 
 
  四、完善多方共同参与机制,推动“三社”良性互动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专业人才”之间的相互联动,延伸政府臂力、实现社会协同、促进公众参与的社会主体,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有更多机会参与社会治理,增进全民共建共享,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一)发挥社区治理基础作用。把居民自治作为社区治理的根本任务来抓,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引导居民遵守自治章程、社区公约,促进居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推动“清波话坊”民主协商议事平台,以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重点,通过居民议事、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依托民情恳谈会、社区警务室开放日等平台,开展灵活多样的社区协商活动,充分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眼于街道服务管理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增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属性。
 
  (二)加快社会组织发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在资金、场地、人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成立社区发展基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动为社会组织搭建服务平台;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引导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重点挖掘培育社区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多种类别的社会组织,建立起门类齐全、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推进社区社会化服务。
 
  (三)提高社工队伍专业化水平。提高工作站窗口综合水平,从街道各科室选派思想品质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一线公共服务站。以“幸福家”家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平台,在保留原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相关激励绩效政策,鼓励一定比例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由条线社工向项目社工转型。依托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鼓励持证社工参与“公益创投”、“公益招投标”等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购买活动。
 
  (四)发挥“三社联动”优势作用。推进向“三社”购买服务,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新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保障、项目化运作为纽带的“三社联动”新途径。推进社区平台开放,推广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社合作、社企合作等多种运行方式,推行“三社”信息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点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贴近群众、反应灵活、专业对路的优势,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增加社区服务供给,更好回应社区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来源: 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