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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协商民主联席会议”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党工委
 
  今年以来,按照全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要求,振兴街街道着眼于社区协商民主实践创新的深化拓展,着力在破解群众关心关注、单靠社区自治体系又无力解决的难题上做文章,以阳光100国际新城社区为试点,探索试行“党委推动、政府落实、社会协作、群众监督”的阳光协商民主联席会议制度,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依法参与、协商办理”为原则,推行“协商+办理”的街道层面协商民主实现形式,形成了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事在基层办的工作新格局,有力推进了政府治理能力、社会和谐程度发展跃升。
 
  一、探索推行街道层面协商民主的由来
 
  1、街道是推行协商民主制度落实的关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省、市、区相关部门结合新时期推进社会治理工作需要也多次就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作出具体部署。街道作为连接上级党委政府与群众的“中枢”,在把协商民主落实在基层,兑现给群众,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地位重要,是推进落实基层协商民主制度落实的主体和主力。
 
  2、社区自治体系存在协商和执行瓶颈。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最根本的任务是组织带领社区居民管理好社区事务。在社区事务范围内,社区协商民主作用发挥明显,而一旦遇到需要协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协商或执行落实的问题,就存在协商和执行的“瓶颈”。
 
  3、群众诉求、利益矛盾呈现日趋多元的特点。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不断涌现,群众诉求日趋多样,诸多矛盾相互交织,利益相关方呈现跨行业、跨区域等特点,加之居民群众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治参与意愿的不断增强,迫切需要一个具备协调各方及具备行政能力的主体来搭建协商舞台,实现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最终达到疏导社会矛盾、化解利益冲突,增进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探索实践街道层面协商民主的做法及成效
 
  1、率先搭建街道层面协商民主平台。今年4月份以来,街道阳光新城社区先后出现学生入学、停车费、业主委员会筹备等纠纷,已经超出社区自治职能范围。街道党工委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区委区政府“实现群众诉求畅通在社区、职能部门联系在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在社区”的基本思路,率先在阳光新城社区组织召开阳光协商民主联席会议,搭建起街道层面的协商民主平台,先后协调区发改委、教育局、信访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相关职能科室,并广泛召集社区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及万怡物业负责人,通过10次民主协商,群众参与1000余人次,有效化解了利益各方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2、形成党委推动、职能部门落实、社会各方协作、群众监督的协商民主格局。协商民主从本质上说是实现公民的有序参与,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广阔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平台,让各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搞“大合唱”,避免“独角戏”。街道党工委结合阳光新城社区矛盾化解经验,及时作出了在街道试行阳光协商民主联席会议制度的安排,并组建由街道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各方和居民群众有序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工作。
 
  3、探索推行“协商+办理”工作模式。协商民主,协商是形式,民主是本质,办理落实是根本目的。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协商民主和党政工作程序有机对接,做到在协商前“纳民意”,在协商中“汇民智”,在推进办理落实中“见成效”,对纳入协商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比如,阳光新城社区停车位及停车费问题,之前居民多次向万怡物业反映未果,阳光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此先后召集区发改委、信访局,街道相关职能科室,万怡物业代表和居民代表3次召开联席会议,最终利益各方达成一致: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业主身份的车辆视为外来车辆,支持万怡物业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造成车辆停放杂乱和车位不足的做法;针对业主反映的停车费贵的问题,恢复7月1日前的收费标准。
 
  4、实现街道层面民主协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实现街道层面协商民主过程的高效率和协商结果的公平需要制度化保证。街道党工委专题下发了《关于推行街道阳光协商民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协商会议召开的时机、会议议题的选择、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做了明确要求,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联席会议监督评价,同时,街道阳光联席会议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事一案”的原则建立书面档案,实行会前议题确定、会中讨论意见、会后落实情况的“三阶段公示”,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从而确保协商过程规范、讨论协商有序、协商过程和落实公开、民主。
 
  三、几点启示
 
  1、党委推动,是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主引擎”。在街道层面协商民主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协商民主发展的正确方向。街道层面协商民主实施过程中,坚持党“统揽而不包揽”的原则,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体制治理形式,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街道层面协商民主作为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子集,需要党从制度层面进行设计,然后结合街道的实践来推进,只有这样才能将协商民主有序地推向前进。
 
  2、多方联动,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助推器”。实行多方联动、合力而为,是贯彻协商民主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的形势所需。在街道层面协商民主推进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每个程序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每个程序和环节的工作分工、时限要求,并将是否重视协商民主工作及其在推进落实工作中的评价纳入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形成督导机制,确保合为有力、合而有为。
 
  3、“协商+办理”,是赢得群众满意的“压舱石”。贯彻落实协商民主制度的根本落脚点在协商为民。推进街道层面协商民主,也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政府的作用在于“穿针引线”,协调各方,最终实现“群众诉求畅通在社区,职能部门联系在社区,居民满意在社区”,使所有人力、财力、物力在基层聚焦,向基层倾斜,在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融洽干群关系,化解矛盾困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 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