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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共育 多元参与 努力构建基层社区治理新格局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指出:“要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近年来,碑林区把法治、德治、自治贯穿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在强力推进“四社聚力、五方联动”社区治理实践中,积极探索“德治为先、自治为基、法治为本”的“三治共育、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促进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德治为先,大力营造社区治理良好氛围
 
  德治是社区治理的情感支撑。近年来,碑林区将德治融入到社区治理的各个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社区在道德引领、规范、约束的内在作用,为自治和法治赢得情感支持、社会认同。
 
  一是注重阵地建设,加强文化舆论引导。在社区普遍建立“一站、一堂、两校、一榜、一牌”(即学雷锋志愿服务站,道德讲堂,设立家长学校和市民学校,善行义举榜,尊德守礼提示牌),通过打造文化广场、书香楼道、设置宣传栏等阵地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融入社区。环南路、中铁一局、印花布园等社区广泛开展家风家训发掘传承活动,自编自创《远亲不如近邻》《家廉幸福长》《和谐社区亚克西》《印花布园之歌》等社区之歌,让社区居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舆论引导。同时,碑林区把“道德讲堂”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并融入社区生活。近两年来,先后举办区级示范讲堂25场,单位讲堂300多场,参与人数达4万余人,培育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注重典型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多年来,碑林区通过开展“鲜花送文明”“碑林好人”“文明市民”等评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层层推荐、选拔,先后评选出“碑林好人”300多名、“碑林区道德模范”20名,并作为推荐省市先进个人的人选。同时,定期召开道德模范座谈会,成立“道德模范联谊会”,通过学习宣传好人事迹,弘扬时代精神,号召全区上下,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努力成为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标兵和优秀工作者。先后涌现出小巷总理——邓菊梅、人民歌唱家——贠恩凤、百姓学习之星——吴永乐等一批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好的正面教育、引导作用,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三是注重志愿精神培育,营造社会新风尚。在广泛发展、重点培育的基础上,碑林区按照“发挥所长、形式多样、方便群众”原则,注重培育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广东味之朗餐厅总经理何卓远发起“一元关爱计划”,驻地50余家企业参与其中,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一元就餐、修脚、洗澡、理发”等服务,《人民日报》以“一元钱温暖一座城”予以报道。“陕西曙光救援协会”在5个社区设立了“应急救援服务站”,将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和居民骨干培养成应急志愿者,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能力;西安挚爱家庭服务中心开展了老人访谈志愿服务项目,将困难老人的心理和生活情况全程记录下来;“三秦义工服务中心”“陕西普辉青年社工中心”“爱心169志愿服务队”“福慧公益服务中心”等一批社会组织在社区招募志愿者,开展青少年心理、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垃圾减量、治污减霾活动,先后涌现出“革命老人生命回顾”“智慧老人星期四课堂”“手拉手—我们一起走”“社区能人帮”“青少年创意工坊”“亲子互动营”等特色项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坚持自治为基,不断提升社区治理主体能力
 
  自治是社区治理的核心内容。近年来,碑林区通过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搭建社区协商议事平台、推广“居民小组自管模式”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居委会自治能力和居民参与意识。
 
  一是完善社区网格,通畅社情民意渠道。制定了《碑林区社区“网格化”管理考核标准》,在98个社区普遍落实“一格三员”(网格管理员、协管员、监督员)制度,明确网格管理员在采集居民基本信息、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开展社会治安和安全隐患排查、市民热线“12345”处置等方面的职责,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培育居民领袖、发动居民参与监督等方式,扩大民意收集。2018年以来,各社区网格管理员先后处理小区治安问题430起,处理安全隐患625起,走访优抚、低保等民政对象1300人次,处理市民热线投诉问题210起,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搭建协商平台,民主商议社区事务。出台了《碑林区关于加强社区协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社区协商议事组织,规范社区协商议事流程,从“提出议题——确定议题——组织协商——分工落实——全程监督——结果运用”等环节入手,围绕社区经费使用及管理、公共事务及公益事业、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以及社区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等七类问题进行协商,让居民更广泛、更便捷地参与并监督社区事务,凝聚起共同推进社区发展的共识与合力。近两年来,各社区通过协商,为居民排忧解难、办实事好事800余件。通过搭建社区与居民沟通议事平台,提高了社区整体服务水平。
 
  三是注重居民主体作用,推动社区居民公约再造。近年来,我区坚持“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治理理念,把《居民民约》再造作为社区依法治理的重要环节来抓。在修订《居民公约》时,以群众关注问题为导向,坚持社区提议、居民商议、街道备案的基本程序,重点把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敬老孝亲、男女平等、防邪反黑、老旧小区环境治理、文明养狗等内容全部纳入《居民公约》,在全区98个社区实施《居民公约》再造,并通过举办邻里评议“碑林好人”“好儿媳”“五好家庭”评选等活动,促进居民自觉履约,塑造社区精神。环东社区《一纸公约改变小区环境》被《西安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四是推动社区“微治理”,引导居民自治管理。在全区8个街道30个社区、116个居民小区全面推广“居民小组自管”模式,按照“我的小区我做主,我的家园我建设”的思路,由社区居委会主持,以居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因地制宜、多形式组合推选产生自管小组,负责组织、引导本楼栋、本居民小组的居民自己动手、全程参与解决自家院落的问题。该模式推广后,先后解决小区环境脏乱、车辆乱停放、治安巡防、天然气户表改造等实事好事350余件。同时,结合“三无老旧小区”的管理实际,发挥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动员社区居民积极走出家门,为自己的家园建设出谋划策。并按照“街道补一点、居民筹集一点、社会各界赞助一点”的多元资金筹集方式,先后投入800余万元,策划实施120个“老旧小区分类治理”项目,对刘家庄小区、古迹岭22号院、光大新居等院落进行了改造提升,小区硬化美化、环境卫生、治安隐患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坚持法治为本,大力提升社区依法治理水平
 
  法治是社区治理的基本保障。近年来,碑林区坚持以基层党建为牵引,充分发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驻社区单位的积极作用,在全区形成了区、街、居上下联动、齐抓共治的新局面。
 
  一是完善社区综治体系,促进社区依法治理。近年来,我区由综治部门牵头,公安、司法、民政配合,通过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实行社区民警兼任社区副主任,打造“家门口”的派出所71家,全区现有专职社区民警110人,并建立《碑林区社区治安街所研判制度》,及时发布治安防范信息和预防措施;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讲平安”“平安好卫士”“平安社区十个没有”“扫黑除恶”等主题实践活动,讲好平安碑林好故事,拓宽群众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是改善技防物防条件,推动社区群防群治。结合老旧城区改造、天眼工程、雪亮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全区社区普遍加强老旧小区智能门禁系统改造、社区安全防护网、视频监控等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技术防控能力,社区通过配备了电动摩托车、专用办公电脑、治安防范“电喇叭”等,加强社区法治基础。严格落实“一队两会三员”(义务巡逻队;治保会、人民调委会;综治维稳信息员、综治协管员、警务协勤员)人员配备,组建红袖章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区矫正、治安巡逻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深化社区治安群防群治。两年来,全区先后排查矛盾纠纷957起,调处成功911起,调处成功率95%。
 
  三是注重居民主体作用,推动社区居民法治实践。大力推动“七五”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三官一律”进社区、社区法律顾问等制度,通过社区巡回法庭、劳动仲裁庭、居民调解庭、居民会客厅等载体,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闲事长协会)、社区“五老”、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坚持用身边人讲身边故事,通过法治咨询、专题讲座、将一些实际发生的“赡养老人”“财产继承”“劳动纠纷”“邻里矛盾”“家庭教育”等鲜活案例,在社区内巡回宣传,以案说法、以法明理、以理服人,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
 
 
来源: 西安市碑林区-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