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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社区社会组织是群众有序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力量,也是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碑林区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通过“优化环境、搭建平台、激发活力、强化协作”等举措,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居民互助类、文化体育类等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创制,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一是创新制度建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人才建设等角度出发,先后出台了《碑林区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意见》《碑林区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社区组织自治能力建设的意见》《碑林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区开展“四型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碑林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6-2018年)》等一批指导性文件,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助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二是完善组织管理。在区级层面,区民政局专门设立社区工作指导中心,统筹全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服务工作;在街道层面,成立8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指导社区居民自治、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协调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共享平台”,整合社区内部资源,扶持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为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以及居民参与意识的培养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实施“四社联动”。在全区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的社区治理模式,由碑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领“四社”发展,打破“四社”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促使“四社”相互支持、渗透融合、协作发展。同时,通过“社会组织公益沙龙”、“社区相亲会”、“社工论坛”等途径,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公益创投、能力建设、资源对接,为推进全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搭建平台,夯实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基础
一是搭建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平台。成立了碑林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成为陕西省首家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主要针对碑林区内的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能力提升、问题诊断、人才培养、项目培育等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目前,有陕西普辉青年社会发展中心、西安挚爱家庭服务中心、西安阳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23家社会组织入住,其中成功孵化出壳的9家。同时,2015-2017年连续三年举办“碑林区社会组织发展与创新论坛”和“碑林区社会组织公益沙龙”,通过专家讲座、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等,共筑公益组织项目宣传、交流分享、共同进步的乐园。
二是搭建社区社会组织共享平台。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活动场所、有项目支撑”的“四有”标准,在全区35个社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共享平台”试点,每个平台配备1-2名专业社工,通过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的实践应用,带动和促进了全区822个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团队活动经常化、运行规范化。同时,通过“嫁接”专业社工机构入驻共享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两方面资源的有效对接,通过举办“我们的节日”“西安年·最中国”“社区能人秀”“才艺大比拼”“百姓大舞台”等活动,注重发现和培养“社区精英”,促进了社区多元参与的有序进行。
三是社校合作搭建共建共享平台。加强与省民政厅以及辖区高校的合作共建,区民政局与陕师大、西北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建立“实习、实务、实训”基地,将高校智力人才资源与社区需求有效对接。先后培训社区社会组织社工800余人次,每年由陕师大、西北大学选派10余名实习生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同时成立了“碑林区志愿者联合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者团队相互借鉴、“抱团发展”。目前全区注册义工达9.9万余人,先后涌现出“熊宁爱心社”、“爱心助学”、“爱心课堂”、“幸福联盟团队”、“流动儿童城市融入社工服务”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激发活力,增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一是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化。从满足社区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模式,全面实施社区治理“项目化”建设。编印下发《碑林区社区专项服务项目操作指引》、《2015-2017年碑林区社区社会工作典型案例汇编》,根据群众意愿开展项目论证,积极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以环境治理、关爱帮扶、文明宣传、参与意识培育等为重点,策划实施专门的服务群众项目。涌现出“老人生命回顾”、“老年人星期四课堂”、“五方联动社区多元参与”、“社区能人帮”、“青少年创意工坊”、“DIY手工坊”、“亲子互动营”“儿童心理关爱”等特色品牌。2016-2017年以来,先后审批实施各类服务群众项目1308个,项目总资金达2823.6余万元。
二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出台了《碑林区政府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碑林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一方面,选择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投入100余万元,在辖区开展“三无老人基础保障行动”“夕阳关爱工程”“嵌入式家庭养老”等服务项目,委托家政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辖区内“三无”老人、“鳏寡孤独”老人提供免费的家政服务。另一方面,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先后确定并实施了“老人编制课堂”、“流动儿童关爱”、“困境青少年帮扶”等23个公益创投项目(其中A类项目最高资助3万元;B类项目最高资助8万元),为提升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注入新活力。
三是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融合。注重发挥民主协商议事对社区多元共治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协商议事流程,从“协调、沟通、参与和议事”等环节入手,积极拓展群众参与渠道,搭建对话沟通平台。太白、雁北、古迹岭等30余个社区建立了“居民会客厅”、社区QQ群、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收集居民的意见建议,综合确定协商议事主题。同时,定期召开社区“两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的“五方联席会议”,商讨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中遇到的难题。近两年为居民排忧解难、办实事500余件,社区居民满意度达85%以上。如开通巷社区一处道路改造后遗留的拆迁工地,经柏树林街道、建设方、居民代表搭建对话平台,反复讨论协商,最终决定由政府出资,将其改造成1400余平方米的社区文化活动广场。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在实施“四社联动”治理中,社会工作是主角,抓好人才培养是重点。为此,碑林区每年组织开展“优秀社会组织”、“优秀社工案例”、“优秀志愿者组织”以及“优秀社工”、“义工之星”等评选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在社区治理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考评机制,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
来源:
西安市碑林区-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