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2019年副主任委员单位会议(无锡)暨全国城乡社区协商现场交流会
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 推进新时代基层协商新常态
吉林省延吉市
 
  延吉市位于吉林省东部,全市幅员面积1748.38平方公里,城区面积40.66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4个镇,78个社区、54个村,2个农场,户籍人口52万,其中朝鲜族约占58%,是一座具有朝鲜族特色的边疆开放城市。近年来,延吉市坚持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以健全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目标,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社区协商新模式,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社区协商是促进民族地区融合发展的时代需要
 
  我市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市拥有近30万的朝鲜族人口,维护边疆稳定、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是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虽然各民族长期混居,但仍在局部范围内存在民族疏离、相对封闭、缺乏沟通的状况。同时,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普通百姓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层,各种利益诉求及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面临求助无门、解决无力的状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在不同民族之间搭建起沟通、交流、互动的平台,实现利益主体间平等对话,更好地促进各民族的融合融入,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为此,我们深入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指示精神,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坚持把城乡社区协商纳入日程,摆上位置,全面推进,使社区协商真正成为了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主要方式和重要手段。
 
  二、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主要做法
 
  延吉市把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试点工作作为推进边疆地区民族团结的重要抓手,以构建基层民主协商体系为核心,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拓宽民主协商渠道,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的创新实践。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民主协商”的决策部署中,延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党政为统领,以基层社区为平台,以社会协商为形式,以基层群众为主体,以健全市、街道、社区三级协商机制为重点,逐步形成了具有延吉特色的基层民主协商工作实践创新的有益探索。
 
  (一)坚持党政统领,实现顶层设计。延吉市把实施居民议事会制度的成功经验与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新要求相结合,以制度创新推进基层民主协商试点工作的落实。2015年4月,我市制订了《延吉市基层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对试点工作的目标、内容、步骤、要求等四个方面做了具体安排,同时明确了六种协商形式及主要内容。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党委领导、民政牵头、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政策保障的工作机制。构建并扩大了党和政府与广大基层民众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对话、沟通、交流、协商的制度与渠道,增强了执政的公开透明度,有效协调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了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创新探索、组织架构、协商主体、协商程序、保障措施等五个主要环节的整体性、制度性的顶层设计。
 
  (二)健全组织体系,搭建工作平台。在各试点社区建立议事协商委员会,由社区“三委”班子、驻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社区单位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等15至20人组成。构建起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以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为“议事层”、以社区居民委会为“执行层”、以社区监督委员会为“监督层”的“四位一体”的民主协商工作新框架,使社区真正成为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各街道、社区根据协商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顺应社区治理方向,减少行政干预。民政部门做好协商指导,及时调度工作情况。
 
  (三)强化制度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制定出台“一个目录”和“六项制度”,即制定《基层民主协商目录》、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民主恳谈制度、民主听证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民主咨询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社区制度”、市级领导包保社区制度、督导组督办追责制度等。在社区与居民、社区与驻区单位、社区与相关部门之间搭建起沟通、协商、议事的平台,使社区与居民的诉求及时妥善得到解决和处理,实现居民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与管理。
 
  (四)完善协商程序,推进规范管理。制定社区协商议事流程图,根据居民之间协商、社区与居民的协商、社区与驻街共建单位的协商、社区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协商、居民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商五类情形,分别确定不同的工作流程,并根据事项的难易程度,确定简易程序和集体议事程序。坚持实行“五议工作法”,即社区或居民代表提议、社区“两委”班子合议、议事协商委员会商议、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签订协议、社区监督委员会评议。从议题收集整理,到多方平等议事,再到协调结果运用,以及后期监督反馈,每个环节和程序都填写相应表格,做好工作记录,做到一事一档,确保民主协商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抓好双层试点,打造特色亮点。2015年,在全市选定6个街道、14个社区开展民主协商试点工作。目前,已在街道层面实现全覆盖,由各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将民主协商工作纳入街区工作重点,并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不断拓展民主协商的外延,丰富民主协商的内涵。在社区层面选定不同特色、不同基础、不同大小的14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使各社区能够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协商议事模式,提升基层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活力和水平。
 
  三、城乡社区协商取得的主要成效
 
  把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作为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协商议事与推进居务公开、健全服务功能及提升治理成果相结合,在社区、相关部门及单位与基层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有效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一是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不定期的居民代表座谈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群众需求,征集群众意见,通过综合分析和梳理,及时反馈给相关涉事部门,组织召开议事协商会议。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与群众建立沟通协商的桥梁和纽带。截止目前,全市各社区累计召开民主协商会8176次,其中民主议事会1488次、民主恳谈会1024次、民主评议会752次、民主听证会903次、民主咨询会4009次。
 
  二是深化了基层民主建设。在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中,我市重点研究和解决了“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形式、结果落实”五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明晰协商内容,扩大协商参与范围,规范协商基本程序,强化协商保障,进而发展和创新适合基层协商的特色平台和载体。在开展协商工作中,我们既尊重和相信基层群众的智慧和意见,又加强政策建设和部门指导,引导基层协商民主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推进民主协商向广泛、多层、制度化方向发展,真正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扩大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的政治平台。
 
  三是激发了社会治理活力。发展城乡协商民主,可以丰富自治民主,开放公共政策,畅通诉求渠道,促进社会和谐,激发社会活力,进而提升政府决策水平,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我市把开展城乡社区协商与推进居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充分利用“民生服务热线”、社区网络平台等,为居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面、多领域的服务,建立起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网络,有效推动了社区治理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城乡社区协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协商主体主动性有待提高。有些涉事部门及单位对协商工作认识不强,召开协商会议时,要由议事协商委员会多次沟通协调,涉事单位及部门既没压力又没动力,出现协商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的问题。
 
  二是协商体制机制仍待完善。开展社区协商尚处于探索阶段, 未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相关制度和程序,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和执行力。
 
  三是基层民主意识亟待提升。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着“替民作主”的观念和做法,对民主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缺乏民主实践和锻炼,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珍惜。
 
  五、下一步推进打算
 
  一是建立主动协商、充分协商和科学协商机制。加强民主协商能力建设,以协商沟通为前提,以知情参与为基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增强协商主体的主动性、代表性和包容性。注意加强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理解和信任,达成合理合法且为基层群众乐于接受的问题解决办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协商机制。研究制定出社区协商的具体办法和操作程序,进一步划分民主协商的类别,明确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规定民主协商的必经程序,以及涉事部门参与协商的权利义务,保障社区协商有序进行。
 
  三是引导群众树立民主协商理念。引导群众采取“民主”和“协商”的形式解决各种问题,增强群众对开展社区协商的认同感。充分认识社区协商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形式,切实保障协商主体的平等地位,让基层群众通过民主协商有效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来源: 吉林省延吉市-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