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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平台多元参与 协商共治响应民需
北京市西城区广外街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区关于加强社区参与型协商建设的意见,广外街道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以健全完善社区议事协商机制为核心,以搭建议事平台为重点,以调动多元力量有序参与为目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不断创新社区民主协商工作机制,提升社区自治水平,全面推进社区参与型协商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社区参与型协商共识
 
  广外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层次、分阶段、分类别地组织处级领导、联系社区干部、社区书记主任和普通社工学习中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将思想统一到开展协商民主是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开展社区居民自治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工作方法上来。
 
  在深入总结第一阶段两个试点社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广外街道关于在社区治理中推行参与式协商基层民主自治模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2015年申报的6个试点根据社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高协商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与专家马文选教授联系,接受工作指导。将参与型协商的内容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课程体系,聘请专家学者为社区正职50余人授课,并赴朝阳区学习老旧小区社区协商先进经验。
 
  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带领社区党员、辖区单位、积极分子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居民会议、文体活动和社区宣传栏、QQ群、微信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开展社区积极分子、楼门院长和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议事组织能力培训。在街道30个社区中,形成了试点带动、全面推进、鼓励创新、因地制宜的社区参与型协商工作局面,广大社区书记、主任能够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参与型协商这一方法来思考、解决社区问题。
 
  (二)搭建议事平台,形成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格局
 
  1、建立社区议事厅
 
  在30个社区建立社区议事厅,统一设计标识,指导社区确定一室多用、相对固定的议事厅场所,明确作为社区层面参与型协商的议事平台。指导社区对现有的议事协商制度进行完善,根据社区实际,对议事程序予以制度化规定,包括“如何协商、协商主体、协商什么、怎么协商、协商后如何执行、结果如何反馈、实施如何监督”等,从而形成一整套明确、具体、规范的程序,突出决策前充分协商和决策后的协商实施。各社区充分利用议事厅这一平台,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老楼改造、停车管理、建自行车棚等问题开展协商,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例如车站西街社区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建立居民协商制度,利用社区议事厅定期开展楼栋议事。充分征求居民对整治方案、施工进程、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同协商解决方案,保障了工程顺利开展。近半年多的工期未发生一例居民上访,工程赢得居民好评,社区居委会收到两面锦旗。
 
  2、培育扶持公益类社区社会组织
 
  积极探索在社区居民自治领域,指导社区广泛培育发展以楼栋自管会为主要形式的社区社会组织,明确其作为“社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定位,以“由易到难、扩大参与、服务社区、推动和谐”为原则,引导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依法有序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街道充分发挥社区公益金和连续四年双十评选(优秀组织、优秀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作用,通过1+1助推活动为16个此类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扶持、骨干培训和规范化指导。涌现出一批以红莲中里睦邻坊、天北楼栋自管会、三义东里楼栋管理议事会、红居南街楼院事务协商委员会为代表的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环境、设施建设、治安防范、综合整治等问题上,组织社区多元力量有序协商,实现社区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得到了居民的广泛认可。
 
  3、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驻共建
 
  街道积极发挥统筹辖区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地区和委会作用,发动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党组织深入挖掘辖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活动。积极探索实践辖区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效参与社区协商民主的形式与方法。
 
  红居街社区是个有五千户常住居民的大社区,在多年来实行“五位一体楼宇管理”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参与型协商的“五四共治工作法”:社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利益,带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推动“四个协同”:资源协同,实现共驻共享;工作协同,实现共议共商;服务协同,实现共创共进;活动协同,实现共建共赢。使原来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较为尖锐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主抓、社区利益共同体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
 
  (三)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协商民主规范有序
 
  完善三项工作机制:一是社区民意收集上报机制。切实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深入开展“访听解”工作。社区建立热线电话、公共邮箱、意见箱、接待窗口等形式的表达渠道,积极利用社区居民会议、党员值班岗、入户走访、问卷调查、民情恳谈等对话形式吸引社区成员关注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社区居委会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分类研究,形成社区协商议题。
 
  二是协商通报评价机制。社区居委会将民主协商决策事项实施办理结果或未实施办理的说明及时在社区公示,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协商事项的有关情况,并接受评价。社区居委会定期组织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区单位等,对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支持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和实施办理的情况进行评议。
 
  三是协商沟通联动机制。定期分析各社区开展议事协商情况,把握总体方向,整体推进工作。会同街道职能部门对重点工程、重大事项、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协商,开展定点跟踪,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明确可借鉴推广之处,改进应完善调整之点,提高社区议事协商的质量。
 
  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力量,紧紧依靠居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有序开展社区居民自治活动。坚持居委会主抓。通过法制保障、问题导向、委托社会组织组织实施等方式,不断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和社区治理水平的提高,较好地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的有机结合。坚持宣传引导。充分尊重社区成员的主体地位,积极宣传、动员、组织社区多元力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议事协商、民主决策、实施办理和监督评价,通过求同存异、协商治理、激发活力,实现个体利益和社区整体利益的统一。坚持总结提高。结合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对协商事务认真审议、考查,确保合法有序,对协商的事项所形成的共识和决定保障实施。定期召开试点社区例会,总结经验和不足,提高议事协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问题解决,积极响应民生热点需求
 
  在社区开展参与型协商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作为协商主体的社区居民最为关注的就是协商问题如何解决,协商达成的共识如何落实。为此,街道在拟定为民办实事计划和制定全年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时和各科室编制预算时,都充分考虑社区参与型协商中达成的协商共识,并对已实施九年的项目申请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简化了民生类项目的街道评审流程,但增加了对拟立项项目在社区层面议事协商的程序要求和项目完成后社区居民的评价反馈。使项目申请制充分发挥街道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带动利用社会资金解决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同时,进一步明确社区公益金、党建服务项目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社区协商问题的使用程序与项目实施后的监督反馈。通过加大对民生问题的解决力度,切实提升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与积极性。
 
  自2014年开展社区参与型协商工作以来,广外街道坚持“社区议事厅”搭台,“社区协商”唱戏,通过开放议事空间、搭建协商平台、畅通议事途径、强化问题解决,不断探索社区协商的新模式、新方法。使社区居民从协商的旁观者到知情者,从知情者到参与者,再从参与者到受益者,达到了“小事不出楼门、大事不出社区、难事协商上报”的目标,有效放大了“小社区”管“大社会”的治理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社区民主自治能力有待提升。各社区对参与型协商的认识程度,楼院、门栋和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的参与意识,居民中骨干分子的号召能力、组织能力和议事协商能力参差不齐,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应对社区协商形成的民意给予充分重视,对社区协商达成的共识给予充分尊重,逐步形成政府管理与社区民主自治的互动机制。
 
  三是参与型协商工作有待深化。协商的组织形式、载体、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化、明细化、科学化,进一步与社区治理创新的发展目标与规划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深入总结试点社区经验做法。制定《广外街道关于深入推进社区民主协商的实施意见》,制作《广外街道社区参与型协商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参与型协商中“协商什么,谁来协商,怎么协商,协商后怎么办”几个问题。提高社区协商的规范化、程序化、针对性和科学性。重点对社区公益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和街道项目申请资金使用的议事协商进行指导与规范。
 
  2、建立完善网格议事协商机制。在街道原有楼栋自管会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网格基础性作用,按照网格问事、协商议事、为民办事、自治管事的工作要求,完善“街道、社区、楼栋(网格)”三级议事平台。完善辖区单位、专业力量、街道业务科室进入网格议事协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的解决力度,强化网格议事办理结果反馈,打造具有广外特色的网格议事模式。
 
  3、强化培训与指导。分层次对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议事厅主持人、社区居民中的骨干分子开展有针对性的议事协商能力提升培训。结合“三社联动”和社会组织“1+1助推”项目,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加大对优秀议事协商类、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
 
  4、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试点社区中涌现出的参与型协商优秀典型,如红居街社区五四共治工作法、红莲中里睦邻坊、红居南街楼院事务协调委员会及运行良好的一批楼栋自管会,总结提炼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对在参与型协商中解决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进行案例分析,总结推广。
 
 
来源: 北京市西城区广外街道-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