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2019年副主任委员单位会议(无锡)暨全国城乡社区协商现场交流会
社区协商调研报告
哈尔滨市道里区正阳河街道
      
  社区协商,是以城乡社区这一社会基本单元为基础,围绕基层群众共同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存在显著分歧和冲突的公共决策问题,借助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形式,通过广泛的参与、利益表达、对话沟通,最终形成共识的民主治理形式。社区协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通过广泛的社区居民参与搭建社区协商议事制度与平台,针对社区中存在的制度政策型问题、公共事务型问题、居民素质型问题等展开充分讨论与分析,并提出问题解决策略,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群策群力的方式达到问题解决的具有广泛群众代表性的一种社区居民议事机制。
 
  一、社区协商工作成果
 
  正阳河街道办事处河曲社区属老城区,辖区面积0.12平方公里,居民户数2724户,人口6300余人,老年人多、下岗失业人多,生活水平不高,人口密集,居住拥挤。居民楼32栋,大部分居民楼是80年代建成,楼体陈旧老化,公共设施年久失修。还有居民楼属家属楼,但由于企业改革,处于弃管状态,居民有苦无处诉,影响了居民生活。群众共同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不断增加,成了社区治理的疑难热点问题。在街工委、办事处的正确指导下,社区党组织引领,以居民自治为核心,充分发挥民主协商的作用,整合各类力量,统筹协调各种资源,全力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达到了居民满意的效果。
 
  (一)完善协商制度,实现协商程序规范化。
 
  社区党委紧紧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中心任务,以服务居民为主线,坚持把社区协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社区实际研究制定《社区协商工作流程》,建立协商目录,以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加强协商程序规范化。坚持广泛收集、广泛协商、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特点,合理确定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等协商主要内容,制定科学合理协商目录。搭建了听证、协商、决策等协商载体。制定了搜集、提议、告知、协商、决策、执行、反馈、监督8项基本流程。定期召开议事协商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社区重大事项,初步建立了有社区党委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的协商工作格局,实现了“协商为民,为民协商”工作目标。
 
  (二)创新工作模式,实现协商民主化、科学化。
 
  社区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改进协商工作模式,逐步形成了“1+X+8”工作模式。“1”是社区党委领导地位,“X”是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广大居民、供排水等部门涉及利益关系的所有参与者。“8”是8项协商基本流程。我辖区前进路33号、41号属弃管楼,居民及商家132户,无二次加压设施。随着城市发展,新楼建成,用水用户增多,直供水压不够,居民经常吃夜来水。社区党委牵头,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在推进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社区党组织实地踏查,了解情况,充分掌握分析。认真记录居民意见并形成报告,召开居民会议,听取居民代表意见建议。社区党委积极沟通,发挥主导作用,引领工作者和小区居民代表带领项目施工方进行实地考察,详细制定施工方案。此次供水问题协商成功,在社区党委的组织领导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供水单位、区政府、办事处提供了技术、资金的保证。居民表示;协商准备充分,事由清晰、论证科学,获得了居民的认可,增强了参与社区建设意识。
 
  (三)多方引导,实现协调主体多元化。
 
  社区在协商中,注重拓宽参与范围、积极引导,通过协同共治推进协商主体多元化。坚持联系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党务、居务公开等制度,推行一核多元的主体参与模式。以社区党委为核心,事务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结合具体协商事项,确定参与主体,依托恳谈会、民情会、听证会等,采取党员意识、居民代表会议、物业联席会等形式。协商实施了为80岁以上不能自理老人上门理发、安装道闸和摄像头、清理楼道打通防火通道、修剪树木等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12件,在实践中,社区协商以居民为中心,变被动协商为主动协商,实现了由“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措施
 
  一是存在的问题
 
  (一)协商制度和机制有待强化。协商运行制度体系不完善,缺少严格公认和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对协商内容、采用什么方式协商、协商的结果如何落实等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二)协商主体范围有待拓宽。表现为协商主体居民的参与意识不强,群体单一、参与社区协商的一般以退休老年人居多,在职人员及年轻人员很少,参与率较低,参与者一般比较关注与自身利益有关的事情,关注社会公共服务事项很少。部分社会组织、驻街单位等,也未能有效参与到社区协商过程,影响了协商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存在“被动协商”现象。
 
  (三)协商主体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协商主体的素质与能力参差不齐。一方面,协商主体对“协商”的认知不高,缺少参与热情;另一方面,协商主体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直接或间接影响协商效果。
 
  二是工作措施
 
  (一)加强实践,健全工作机制。把推进社区协商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摆上社区党委议事日程构建以社区党委为核心,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整合辖区内各种组织资源、行政资源、文化资源、人才资源和物质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以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社区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为共同参与主体的协商工作体系。
 
  (二)不断提升居民能力,引导居民有效协商。居民自身的能力与素质是社区协商议事能否有效开展的关键因素。实践中发现,在居民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社区,协商议事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因此,社会工作者要从社区居民的能力建设着手,持续不断地开展社区居民能力提升培训,如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协商能力、合作能力、资源动员能力以及情绪管理能力等,从社区协商议事的源头上出发,引导居民有效协商,为社区基层民主奠定良好的居民智力基础。
 
  (三)多方引导,培育协商主体。要加大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力度,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民间自治组织,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三社融合,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参与社区公共政策的制定,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为社区协商提供专业支撑和人才支持。
 
  三、几点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的根本保证。城乡社城社区党组织要发挥好在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协商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引领、组织保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协商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城乡社区协商始终沿着正确轨道推进。
 
  (二)必须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法律政策体系,为城乡居民开展协商实践提供法律支撑。继续坚持居民自治,规范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程,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智慧,用群众习惯的方式来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
 
  (三)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协商。要将社区协商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确保社区协商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协商结果合法有效。通过逐步完善居民自治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配套法规,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
 
  (四)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城乡社区协商实践中,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实现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统一。在协商决策时,既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又要坚持教育和引导群众,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积极倡导协商精神、培育协商文化,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引导群众依法表达意见。鼓励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探索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办法和程序,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来源: 哈尔滨正阳河街道-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