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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让迷失的心灵回“家”

    “一定要抬起头来,重新做人!”阿全(化名)在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时表达出这样的决心,随后被辖区民警接回进行社区戒毒康复。自6月26日《戒毒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合肥市已帮扶21名戒毒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康复。

    社区戒毒康复是怎么一回事?给戒毒人员带来哪些变化?如何帮扶他们步入正轨?带着这些话题,记者走访了禁毒部门、基层派出所、社区及戒毒人员,探寻迷失心灵的回家之路。

告别高墙深院 抬起头来重新做人

    8月31日上午8时许,阿全强制隔离戒毒期满。他作为第21名社区戒毒康复者走进社区,与辖区民警和社居委签订了《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9月1日,记者采访到一位名叫阿全的戒毒康复者。阿全告诉记者,“自己除了每个月需要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汇报情况、自觉接受定期和不定期尿检外,还可以在家进行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据了解,2008年之前,我国的戒毒方式主要是强制隔离戒毒和劳教戒毒。2008年6月1日新的禁毒法实施,对戒毒模式作了重大调整,提出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的戒毒工作新模式。今年6月26日颁布施行的《戒毒条例》规定,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戒毒康复。合肥社区戒毒也就此拉开。

    阿全告诉记者,2009年10月,他因吸毒被警方拘留,并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妻子为此和他离了婚。“现在不用在高墙深院里戒毒,一定要抬起头来,重新做人!”阿全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社区帮教家访 准备摆个小摊开始新的人生

    “社区工作人员不但不嫌弃我,每次都叮嘱我坚持就是胜利,让我重新树立起了对新生活的向往。”在9月1日的社区帮教家访时,小陈(化名)高兴地告诉记者,他目前正在社区的帮助下,准备摆个小摊点,要开始新的人生。

    “社区居民、家庭密切联系,与吸毒人员和家属直接接触,由社区开展禁毒、戒毒工作具有地理和人际方面的优势,因此禁毒工作走进社区,对吸毒者的帮教更能凸显人性化的一面。”茂林路社居委的社区禁毒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社区戒毒康复最重要的是引导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安庆路街道李所长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社区戒毒康复小组除了依托戒毒人员的亲属对戒毒者的日常生活、戒毒治疗进行监护外,还要对其进行跟踪帮教。

    “做好社区戒毒康复,还得确立一个观念——吸毒者是一名病人,像感冒了一样,需要别人的关怀和照顾。”作为一名社区医生,魏建树这样理解。

    对于社区戒毒康复者来说,他们将得到更专业的辅导、亲情式的关怀。社区戒毒康复小组将为禁毒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协调家庭关系等服务,协助其达到心理、生理脱毒,提升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最终的目的是使其顺利重新融入社会。”

情和法的交融 戒毒康复者成为一名网管

    有吸毒前科的阿斌(化名)是一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此前阿斌为了吸毒,到处向亲戚朋友、父母的同事借钱,“就连看厕所的老头都借过。”家人甚至将他锁在家,还是管不住。一段时间,阿斌很失望、颓废,打算破罐子破摔。

    9月2日上午,记者跟随城东派出所老陈一起,来到繁昌路某小区阿斌的家。“多亏了社工帮我、政府救我!”见到记者,阿斌表情很坚定地说,“我现在过上了正常人生活,也学会了互相尊重。”

    阿斌自今年5月从戒毒所出来以后,新的《戒毒条例》实施,阿斌走进了社区戒毒。记者采访了解到,社区禁毒工作者定期对阿斌开展心理辅导,家人也对他不离不弃,让他渐渐有了重新做人的勇气。经过近3个月的社区戒毒,如今,阿斌毒戒掉了,身体也好转了,还成为了一名网吧管理员。

人性化关怀救助给他们重返社会的机会

    “吸毒人员远离毒品后,更重要的是,能让他们有机会重返社会。”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大队吴余洁大队长向记者真诚地表达出他的心愿。

    他介绍说,新的《戒毒条例》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以及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明确规定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

    “建立包容、开放的社会心态,使吸毒者远离吸毒、贩毒群体,加入健康、向上的同龄群体,从而重新融入社会。”吴余洁说,不少社区戒毒人员已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更有一些人主动加入了禁毒专职社工的队伍,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服感化那些仍在毒瘾中挣扎的人群。

来源: 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