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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类人群将优先有家庭医生 享12类健康服务

  扬州网讯 近日,江苏省卫生厅出台《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年全省35%的城市社区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优先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的家庭签订服务协议,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到2015年,全省所有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基本实现家庭医生与居民有比较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居民看病首选在社区的目标。昨天,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目前我市社区医院正在积极准备,不久真正的家庭医生将正式亮相。

  权威意见

  每名家庭医生服务200户居民

  《意见》明确,家庭医生是社区全科服务团队的一员,按照区域分社区、分楼栋、分家庭提供服务,每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0户左右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居民自愿原则,与愿意接受签约服务的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为一年一签,期满后可根据居民的意愿,自动续约或另选签约医生。

  家庭医生需要为签约家庭提供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制订个性化健康规划;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咨询指导;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健康管理;对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用药指导等12类健康服务。

  扬州情况

  重点人群家庭签约率达50%

  昨天,记者从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悉,目前,社区正根据该指导意见细化年度目标,摸清辖区内优先签约家庭。不久,签约家庭就可享受到家庭医生的服务。

  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俊主任介绍说,中心去年9月起便开展以慢性病患者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10个家庭医生团队已经与200多户家庭形成了签约服务关系,为推行这一模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但与省卫生厅刚刚出台的指导意见相比,还有明显区别,比如当时试点时着重于减轻居民就医负担,而现在的要求是健康保障。目前,该中心正在调整相关方案。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按照计划,今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家庭医生制度,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的家庭签约率达50%以上,签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比例达50%以上,签约家庭对家庭医生满意度达80%以上。

  业内建议

  让专家为家庭医生“撑腰”

  “签约后,若家庭医生提供不了高质量的服务,将会阻碍家庭医生制度的推行。”业内人士表示,除了加强考核、调动家庭医生的积极性、各部门的配合、财政的支撑外,眼前最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居民的健康问题能不能真正得到有效解决。

  “老百姓的健康问题多种多样,200户左右的家庭可能会出现的健康问题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家庭医生是个多面手,不仅具有广博的知识,而且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丰富经验。但目前社区医院普遍存在人才短缺问题。”该人士建议,每个家庭医生团队背后配备一个大医院专家团“撑腰”,定期分析签约家庭的健康状况,那么百姓的健康问题便会得到更好解决。此外,还要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给社区医院补充新鲜血液,让更多居民享受到家庭医生服务。       本报记者 丁云

  家庭医生提供

  12类健康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

  对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咨询指导服务

  对孕产妇提供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

  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对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

  对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服务

  对居家医学观察的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提供预防指导

  对在健康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给予医学指导或转诊建议

  为签约居民优先提供三级医院转诊服务

  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开展其他适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来源: 扬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