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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共有城乡社区1449个,其中城市社区(城乡居委会)480个,农村社区(村委会)969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明确将社区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和着力点,为城乡社区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着力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在“十二五”时期实现整体性跨越,为宿迁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城乡社区建设基本概况
建市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宿迁的基础工程来抓,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社区组织建设有了新加强。全市1449个城乡社区全部依章依法建立了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全市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达1339个,注册志愿者超过3.2万人,初步形成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民“自治、互助、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是社区服务水平有了新提升。按照稳妥建设、有序推进的原则,建立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0个、村(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075个,分别占乡镇和社区总数的83.3%和74.8%;建立便民服务网点73214个、慈善超市和爱心专柜1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79个,社区服务阵地不断扩大和拓展。
三是社区体制创新有了新进展。沭阳县、宿城区等地不断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由乡镇(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并推行党的建设、物业管理、计划生育、平安建设、矛盾调解、户籍管理、社会保障、文体活动“八进小区”,实现了社区和居民小区的无缝对接,形成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新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先进地区相比,宿迁社区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社区硬件设施差距较大。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5号)规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达到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标准。但目前,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达标的仅有251个。二是社区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社区工作者整体服务意识不强,对居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关注不够、研究不深、办法不多;社区服务队伍不够健全,尤其是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尚在培育阶段,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不高。三是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各县区虽然已经把城乡社区的人员报酬、工作经费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大部分城乡社区经费只能维持保工资、保开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三、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整体性跨越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建设 “三大体系”为抓手,以健全“一个机制”为保障,强化社区实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建设跨越发展。
第一,强化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着力增强社区服务管理能力。按照“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模式,科学设置社区组织体系,加快建立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一是大力度提升社区党建水平。探索“三化六联”区域化社区党建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时设置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到2012年,确保全市90%以上的小区建立党支部。完善推广在职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社区表现评价等制度,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全方位增强居(村)委会自治功能。稳步扩大城市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和农村社区村(居)委会“无候选人一次性直选”覆盖面,充分发挥村(居)监督委员会作用,大力推广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决策听证会和民主评议会等“四会”制度,全面建立开放式、参与式的社区民主管理框架,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高标准推进社区管理服务站和综治办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管理服务站建设,并根据社区规模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在社区党组织、居(村)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有效做好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下沉到社区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事项。同时,各社区按规定设立综治办,并配备社会管理专干,切实承担起社会管理职责。
第二,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民生服务水平。现阶段,要以“一中心、三服务”为抓手,大力发展各类社区服务,实现公共服务广覆盖。一是建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省定标准,加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落实市相关文件规定的“三个必须”制度,即新建商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用房在土地挂牌、规划设计、商品房验收环节,必须经民政部门签章同意后,相关部门方可挂牌、审批和准予通过验收。全面提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管水平,做到标志统一、布局合理、功能配套,满足便民服务、民主议事、文体娱乐等功能需要。二是做优社区公共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教育、养老“八大”服务体系建设,并实施一站式服务,让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快捷便利优质的公共服务。三是做好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加大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重点培育发展以社区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慈善协会和各类文体活动队为主的“三会一队”社团组织,到2015年,每个社区都要建立5支以上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弘扬“人人义工,终身义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四是做实社区市场化服务。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发餐饮购物、平价菜店、家政服务等便民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为社区居民构筑方便、就近、舒适的生活服务圈。
第三,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一是划分网格强管理。以社区为单位,将每个社区按照300-500户左右规模(农村社区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成若干网格管理责任区,并按照“公共服务进社区、社区事务进网格”的要求,确保社区每家每户均处在管理服务网格之中。二是规范运作强责任。每个网格都要配备一名社区责任人,专门负责网格管理事务。现有人员不足的,乡镇(街道)要整合力量到社区承担网格责任人职责,并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统一管理。三是健全制度强考核。建立健全联系走访、信息反馈、考核奖励等制度,全面加强对网格管理责任人的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人员、职责、任务“三落实”,真正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
第四,健全社区建设保障机制,促进城乡社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将城乡社区建设绩效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社区工作会议,并在会议上表彰“十佳社区”,每个入选社区给予2万元奖励。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把城乡社区的人员报酬、工作经费、培训经费、服务设施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区各社区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每年不少于20万元,由市、区财政按2:8的比例拨付,各县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标准。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把一大批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稳步提升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切实保证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月基本报酬提高到1500元/月,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提高到1000元/月,所有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障政策待遇。关心社区工作者的成长进步,有效解决社区工作者成长瓶颈问题,真正让社区工作者感受到工作有责任、生活有收入、干好有出路、老了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