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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所有街道乡镇将建立专门消防机构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获悉,目前全省大多数地方已基本搭建起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三级网络,年底前将推动所有镇街、社区、村居成立消防组织,抓好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全省三年内完成“网格化”管理任务

    据了解,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快,火灾风险和防控压力大,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十分必要。按照公安部部署,广东省将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住宅(楼院)划分为三级网络,分三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任务,2012年40%的街道乡镇、2013年70%的街道乡镇、2014年100%的街道乡镇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

    据悉,自今年3月以来,全省446个街道、1154个乡镇全部完成了网格划分工作,共划分“三级网格”46925个,56.5%的乡镇街道组建了消防安全委员会,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44310名,“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年底前所有街道乡镇建立专门消防机构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牛跃光政委表示,全省将推广“网格化”管理试点经验,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年底前,全省所有街道、乡镇要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经济发达镇(街)要设立专门办公室,并将其纳入政府行政编制序列,其他镇(街)要依托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设立消防办公室,提请政府采取调剂事业编制、招聘消防文员等办法,充实街道、乡镇办公室。社区、村“两委”委员要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

    年内,建成区面积超过五平方公里或者地区生产总值1亿元以上、居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乡镇以及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镇(街)要全部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每个社区、行政村和重点单位要建立群众性消防队伍,形成区域联防的救援体系,确保“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镇”。

    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将推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

    据介绍,全省消防部门将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红色表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差”,黄色表示“一般”,绿色表示“好”),针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三色预警情况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据了解,全省消防部门将对“三小”场所、废品回收加工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年底前3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户籍化”管理。

来源: 广东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