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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全国委员单位中选聘“城乡社区工作讲师团”讲师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要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水平及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同样,全国委员单位及所辖、所服务社区(村)的广大社区工作者也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许多优秀的工作经验与治理成果。
党的二十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城乡社区工作开始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基层治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在我国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城乡社区工作的好思路、好方法、好经验,大力提升基层工作者的社区治理服务能力,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委员会专家组框架下成立“城乡社区工作讲师团”,并面向全国委员单位选聘讲师团讲师。
一、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国委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及所辖社区(村)主要负责人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入领会党和国家有关城乡社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善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社区治理服务实践;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且有扎实的相关理论功底和写作、表达能力,善于总结提炼社区工作的实践经验;
(3)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公益精神,且从事基层治理服务或城乡社区工作两年以上,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近五年来,所在单位(部门)的基层(社区)治理相关工作最好获得过市(地、州)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或者本人在基层(社区)治理服务工作方面获得过区(县)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二、聘任名额和选聘办法
(一)聘任名额
(1)“城乡社区工作讲师团”首批聘任名额原则上控制在30人以内,任期两年,可连选连聘;
(2)委员单位均可根据本单位以及所辖社区(村)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选聘条件,推荐相应的优秀人选,但每个委员单位推荐候选人一般不超过2名。
(二)选聘办法
本次讲师选聘工作采用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优中选优等方式确定最终聘任结果。积极支持本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行委员义务的委员单位优先;同等条件下入选优先级分别为“副主任委员单位→常委单位→委员单位”。
三、讲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讲师在本委员会内享有相应权利:
(1)讲师团名单公布在委员会平台上,讲师可据此确认身份,开展与此身份相关的授课、指导等活动;
(2)讲师可申请在委员会平台上向委员单位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分享交流活动;
(3)讲师可受邀在本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中对参加人员进行培训,并获得相应报酬(公益性活动除外);
(4)讲师可优先在本委员会的委员单位之间进行双向、多向交流学习活动。
(二)讲师必须履行以下相关义务:
(1)讲师有维护本委员会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2)讲师有积极为委员单位提供服务的义务;
(3)讲师有接受本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的义务;
(4)讲师有主动与本委员会保持工作联系的义务。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1)“城乡社区工作讲师团”讲师推荐工作从11月15日开始,12月15截止;
(2)12月16日至12月底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
(3)12月底,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联合会核发聘书。
(二)材料要求
(1)委员单位推荐讲师人选应该如实填写推荐表(表格附后),认真填报推荐理由,同时提交一份讲师人选说明或事迹材料,并由推荐单位盖章确认;
(2)获得过区、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需附相应资格证明或相关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推荐材料可先发电子盖章扫描件至本委员会指定邮箱zhongguoshequ@vip.163.com,同时将相应的纸质材料邮寄至本委员会进行审查备案。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北街3号(邮编:100037)
电 话:010-65081896(兼传真)
联系人:杜老师(18911607183)
王老师(13681260509)
郭老师(13131245818)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2022年11月10日
点击下面链接,可下载WORD版原文和PDF版盖章文件:
关于在全国委员单位中选聘“城乡社区工作讲师团”讲师的通知(WORD原文版)
关于在全国委员单位中选聘“城乡社区工作讲师团”讲师的通知(PDF盖章版)
来源: 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