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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国“城乡社区工作讲师团”的
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广党的十八大以来委员单位形成的好思路、好方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在我国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经委员单位推荐、专家遴选、社会公示等过程,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决定在专家组框架下正式成立全国“城乡社区工作讲师团”。经批准,讲师团组织构成如下:

讲师团荣誉团长:

潘烈青(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专家,上海市街镇工作协会会长、上海市民政局原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首批讲师(任期自2023年2月至 2025年1月):

团 长:李文兵(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专家组专家、京津冀城乡社区治理专家库专家、北京惠民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刘兰伊(甘肃) 郑 翔(江苏) 李 强(江苏)

程治民(河南) 陈宝刚(河南) 吕 嘉(浙江)

孙晶晶(浙江) 陈伟松(河南) 岳耀蒙(江苏)

肖惠文(四川) 庞瑞喜(河南) 陈朗然(江苏)

赖沛清(广东) 朱芳琳(河南) 洪林茜(福建)

张丁丁(甘肃) 郝宏婷(北京) 高善峰(四川)

刘 园(北京) 张胜伟(北京) 吴敏星(北京)

刘 皓(北京) 刘艳华(内蒙古)

本讲师团讲师遵守《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讲师工作规定》(见附件),接受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安排,并在委员会专家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
讲师工作规定

为规范委员会各类讲师的工作,充分发挥讲师的工作优势,提高讲师在服务各类委员单位方面的能力,根据《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及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特针对讲师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讲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积极投身党和国家城乡社区工作事业,甘于奉献自己的智慧和经验;

二、讲师要积极对委员会各项授课活动献计献策,乐于接受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专家组的业务指导;

三、在相应任期内,讲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积极推进在委员会平台内为委员单位提供服务的活动;

四、在相应任期内,讲师要积极申请在委员会平台内提供面向社会的公益服务活动;

五、讲师要积极维护委员会的利益和声誉,并在工作中积极宣传委员会的工作理念和服务宗旨;

六、讲师是委员会的社会性职务,不在委员会取得固定薪资,但可在受邀进行培训服务时取得相应报酬(公益性服务除外);

七、讲师可辞任并自愿退出“讲师团”,辞任讲师须自觉退回讲师聘任证书,同时委员会将其在相应名单中除名。

来源: 中国社区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