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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年活动的通知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年活动的通知

各副主任委员单位、常委单位、委员单位:

社区治理不仅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环节,决定着基层治理的效能与质量。党建引领是社区治理的行动指南,决定了社区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仅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也为城乡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组织全国委员单位围绕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推进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为我国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动各委员单位及其所属城乡社区持续推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有效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决定在2023年全过程基层民主推进年活动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国委员单位中开展2024年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年活动,同时以活动中创新形成的先进经验为基础,通过设立“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基地”“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站(点)”和培育树立城乡社区治理典型品牌等方式,激励委员单位相互学习,共同促进,有效提升基层治理实践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落实党的二十大“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主题,以推动基层治理全过程民主为出发点,以开展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为重点,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国委员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城乡社区治理实践与创新机制,以打造品牌、培树典型为抓手,采取专家指导、陪伴成长、实地参访、交流分享、宣传推广等方式,引导基层党组织在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丰富的经验,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

推进党建引领、居民群众当家作主与依法治理社区有机统一,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社区决策和行动的体制机制。探索构建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包括社区物业管理等)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并按程序决定的实现途径和决策机制。在全面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社区各类组织章程等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引领

紧紧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主题主线,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着眼于提高社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等制度机制。在进一步完善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书记主任“一肩挑”基础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依法依规担任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单元长)、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成员,以及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及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不断加强党组织对城乡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组织引领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整顿软弱涣散的社区党组织。对少数战斗力不强、凝聚力不高,甚至存在内耗严重等问题的社区党组织,进行持续不断的整顿,选用合格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升其服务能力,加大其考核力度。对社区党组织进行星级评定,并充分发挥全过程基层民主的作用,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能力引领

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增强社区干部和业务骨干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要制定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基层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对有潜力的社区党员干部进行短期培养,丰富其知识、开拓其视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学习,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业务培训。

(五)创新设置方式,织密组织网底

创新社区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地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要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机制,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六)健全监督体系,提高治理效能

健全监督体系,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反腐,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日常监管,大力推进居(村)务公开,保障居(村)民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三、推进方式

(一)聚焦选题,推动创新

本次推进年活动从推动基层治理全过程民主出发,进一步聚焦各委员单位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的枢纽性平台作用,共同发力,共同推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实践创新。

1.各委员单位在认真总结本地区(社区)、本单位创新推进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实际和居民需要,自主确定选题,有序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2.委员会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题交流、集中会诊与经验分享等活动,发挥指导带动作用,推动各委员单位不断推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工作。

(二)创新机制,培树品牌

各委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由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品牌培育伙伴计划,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媒体参与现场调研、专家论证、陪伴指导等品牌培树工作。

1.现场调研。组织相关领导、专家,根据各委员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或现场考察。在委员单位所在辖区,对城乡社区治理现状进行全面调研,根据材料内容进一步挖掘提炼成功经验。

2.专家论证。邀请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城乡社区治理品牌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为品牌的定位、目标和发展提供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对辖区城乡社区治理现状进行评估,分析品牌潜力;对品牌定位、目标和特色进行深入探讨,明确品牌发展方向;对品牌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进行预测,提出应对策略;对品牌推广和传播策略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建议。

3.陪伴指导。一是深入了解辖区城乡社区治理特色,对拟培育品牌提出专业建议;二是对品牌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出品牌的核心优势和不足之处,同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具体改进方案和建议;三是协助城乡社区治理品牌实施并持续跟进和反馈,例如提供培训、指导实践、参与项目等,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推广品牌,扩大影响

1.自愿总结申报。各委员单位边推进、边总结,及时梳理和总结本地区(社区)、本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易操作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委员单位10月份向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提交经验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委员会将组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典型品牌的宣传推广活动。

2.组织评审认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地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的探索实践成果及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确认设立“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基地”或“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站(点)”,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典型品牌,供各委员单位学习借鉴。

3.组织宣传工作。根据品牌特色和实践经验,协助相关委员单位编写品牌宣传手册。依托中央及地方等相关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典型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开展经验交流。组织城乡社区治理经验交流活动,分享成功案例和治理经验,推动各委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引导各委员单位采取结对共建等形式共同学习、携手发展。

5.做好培训支持。针对品牌中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结合项目委托单位的实际需求,组织专家、讲师或优秀社区工作者对辖区社区工作者开展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治理能力。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实施

自活动通知正式发布之日起,各委员单位积极宣传部署,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征集或评估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相关的创新实践事项,确定项目,制定方案,有序推动实施。委员会适时开展活动总体宣传及相关政策宣讲、经验分享等,密切配合各委员单位的推动实施工作。

(二)梳理总结

各委员单位于10月下旬前,在对自身开展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的基础上,向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提交相应的经验总结材料。

(三)审核考察

委员会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委员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对参与品牌培育伙伴计划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将遴选出的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材料汇编成册。

(四)成果发布

委员会根据专家审核考察结果,形成设立“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基地”或“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站(点)”推荐名单,以及城乡社区治理典型品牌推荐名单,经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审批备案后,在计划于年底召开的全体委员单位会议发布,并通过中国社区工作网、国家相关媒体等推介宣传。

五、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本次推进年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活动水平,特成立以下机构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

顾  问

谭庆琏  原国家建设部副部长、原社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国英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特邀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原社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蒋昆生  民政部原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

马学理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顾问、北京市决策咨询中心研究员、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主要创会人

主  任

戴爱姣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党委委员、副会长

副主任

唐忠新  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

潘烈青  上海市街镇工作协会会长、上海市民政局原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马生斌  新疆克拉玛依市委常委、克拉玛依区委书记

张中华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容珍  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党工委书记

孟凡森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国华 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社区学院)副校长

丁  华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局长

朱  蓉  天津市河西区天塔街道党工委书记

孟建梅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朱立杰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政局局长

李嘉宁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陆  芳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局长

刘赛洪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施振兴  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党委书记

张慧君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兴 河南省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林立新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韩海若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 峰  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研究员

吴小红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华西社区报》副总编辑

肖祖华  北京米利鸟社会工作事务所主任

廖晓义  北京乐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

于  晶  大连市幸福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兼法人

岳耀蒙  南京市栖霞区启蒙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

李 彬 宜昌市汇众社会公益促进中心理事长

肖惠文  成都市新都区小草公益服务中心理事长

肖泽东  都江堰市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会长

张兴建 眉山向日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

任江杰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美好社区”项目领导组副组长、北京天与海智慧康养科技公司董事长

冯旭波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专家组

唐忠新  专家组组长、南开大学社会学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朱耀垠  全国老龄办原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教授

赵济贵  北京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北京市民政局原一级巡视员

潘烈青  上海市街镇工作协会会长、上海市民政局原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江 维 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社会工作协会会长

郝海波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民政部原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基政处处长、社会事务司婚姻管理处原处长

史柏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执行院长

孙 莹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工学院教授、民政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许莉娅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教授、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

张 默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硕士生导师、工会学院副院长

杨 荣 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学会理事、京津冀城乡社区治理专家库专家

李文兵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京津冀城乡社区治理专家库专家、北京惠民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

李 涛  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协作者”创始人、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常务理事

谈小燕  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部副教授、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美好社区计划”执行秘书长

吴  强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副局长

徐向林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原局长、江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师、二级调研员

王殿武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民政局原局长、山西省社区治理领军人才库成员、三级调研员

孙江涛  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社工师

庞兰霞  东营职业学院副教授、山东省东营市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专家

联系人

杜传宇  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总干事,《社区工作通讯》执行主编

王凤茹  城乡社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电  话:010-65081896(兼传真)

手  机:18911607183、13681260509

六、其他事项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北街3号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208室

网  址:http://www.zhongguoshequ1990.org.cn(中国社区工作网)

公众号:中国社区工作网(zhongguoshequ1990)

邮  箱:zhongguoshequ@vip.163.com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二O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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