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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间组织是由社区居民自发组成,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以社区区域为主要活动范围,从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活动的民间组织。近年来,在历任街道领导的重视下,把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抓手,帮助和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幸福社区创建等活动,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和文明促进功能,有力地促进了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为打造“重庆之门、西部之窗”,加快建设“内陆香港、幸福渝中”做出了贡献。
一、社区民间组织伴随着和谐社区建设发展壮大
在社区建设过程中,街辖的社区民间组织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壮大。2006年在区民政局大力推动下,各社区结合实际,积极培育和发展了一批社区民间组织,正式办理登记备案的达到13支,其中文体类9支;服务类3支;维权类1支。
伴随着和谐社区建设推进工作,街道加强了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促进了社区民间组织的巩固和发展。截止2011年底,各社区在街道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达到51个:其中社会团体14个(社区老年协会4个、残疾人协会4个、计生协会4个、社区理事会2个);民非队伍37支(文化类民间队伍13支、环境绿化类民间队伍8支、巡防消防类民间队伍6支、红岩党员志愿者队伍4支、科普志愿者队伍4支、维权队伍1支、居家养老服务队1支)。
二、街道和社区是推动民间组织建设的内在动力
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离不开上级文件引领和规范,同时也离不开基层组织的大力推进。2005年,根据市民政局《关干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街道和社区结合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注重了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撰写了《夯实社区党建基础,加强楼栋支部建设》调研文章,在全区《社区论坛》上推广红岩党员志愿者发挥作用的典型经验,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街道办事处主任曾在全市社工协会上发表了《转型时期的社区治理与控制》理论文章,就社区治理与控制问题,提出了要发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等民间组织作用的建设性意见,并转化为各社区大力推进社区联动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的动力。街道科室在社区民间组织建设中,加强了指导工作。帮助社区居委会制定组织章程、确定活动场所、推选负责人和规范名称。与此同时,街道和社区还分别建立了工作奖励制度,在街道层面先后表彰了社区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社区层面坚持了每年表彰志愿者中的先进个人。
几年来,通过街道和社区的探索实践,有力地促进了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三、社区民间组织是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一支新生力量
纵观各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多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娱乐为主的形式活跃在社区,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强化社区安全管理、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充分发挥了社区居民与政府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融洽联结作用,成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一支新生力量。归纳起来,其新生力量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间组织是繁荣社区文化、提升社区文明的主力军
社区文化有助于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提升其精神境界,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居民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有助于加强彼此精神与情感的交流,促进邻里之间团结和睦,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街道和社区把文体活动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动员和组织居民群众参加各类民间文体活动组织,有序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强身健体、情趣爱好相同的活动。目前,活跃在各个社区的有社区阳光舞蹈队、金秋文艺队、康乐健身舞蹈队、乐乐中老年合唱队、歌咏队、腰鼓队、老年门球队、夕阳红京剧队、扬帆沙龙摄影队等文体活动队伍,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增强了居民健康体质,营造了安居乐业氛围。这些队伍曾多次参加朝天门广场举办的大型文艺表演活动,向国内外游客展现了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及文化特色,成为窗口地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是一支社区文明建设的主力军。
(二)民间组织是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生力军
为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在服务社区群众中的示范、带动作用,2004年各社区纷纷组织建立了一支社区红岩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并由此带动了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妇女志愿者服务队和各类志愿者队伍的兴起和发展。朝千路社区在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带动下,组建了由社区工作者、低保对象、农民工和低龄老人参加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96名志愿者结对帮扶46名独居老人,并在三名空巢老人家中建立了家庭老年健身乐园、家庭老年阅读乐园、家庭老年棋牌乐园,吸引了30多名情趣相投、爱好相近的老年人参加。罗汉寺社区利用社会单位资源组织就业帮扶队,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十八家企业单位参与社区现场招聘会,为15名辖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再就业岗位,得到市人社局的充分肯定。陕西路社区依托朝天门大市场组建爱心理事会,6个社会单位和24名民营企业家参加,以“爱心”为共同理念,以“安老、扶孤、助学、济困”为宗旨,每年坚持慰问军烈属、参战参试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农民工、低收入居民家庭,成为一个乐善好施的社会民间组织。这些社区民间组织开展的贴近社区实际、贴近居民生活的服务,深得社区居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成为拓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支生力军。
(三)民间组织是参与社区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有生力量。
在各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各个社区按照创建标准,又相继组建了社区治安义务巡防队、市容环境管理志愿者队、绿化服务志愿者队、消防安全志愿者队,有队员670名。年龄结构在45岁以上的达到62%,大多是退休人员,长期生活在社区,有精力、有时间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在社区各工作委员会组织下,参与社区管理、环境治理、消防安全、邻里互助等方面活动。棉花街社区在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各类民间组织的作用。有60名志愿者分别承担了社区政策宣传员、社区廉正监督员、社区邻里纠纷调解员、社区计划生育助理员、社区楼道安全员、社区火灾险情排查员、社区邻里和谐倡导员、社区失足少年帮教员等“八大员”工作,为创建活动做出了贡献。活跃各个社区的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在守楼护院、预防火灾、化解纠纷中,积极配合社区、协助街道做了大量工作,为街道创建市级“安全社区”做出了贡献,逐渐成长为社区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支有生力量。
(四)民间组织是共建幸福社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骨干力量
社区民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居民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各社区民间组织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参与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共建幸福社区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四个社区居委会根据社区实际,结合传统特色,分别建立了各类社区社团组织。棉花街社区共建和谐社区促进会,由驻辖区的区规划局、重庆渝海集团等15个单位组成,实行轮值主席制,协会成员单位根据每年社区共驻共建活动的安排部署,轮流承办和主持会议,整合了社区资源,为每年开展“邻居节”系列活动注入了活力,坚持六年形成社区特色工作。罗汉寺社区18个社会单位组建的文明促进会,为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学校师生、部队官兵、佛教僧人参与社区文明活动搭建了平台,坚持每年开展“三爱五情”评选活动、精品文化节系列活动,融洽了社区居民之间、单位之间、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打造了精品文化特色社区,巩固和发展了市级文明社区、示范社区创建成果。朝千路社区由20个社会单位组建的社区理事会,以思想教育联抓、环境卫生联搞、社区治安联防、服务设施联建、文体活动联办,增强了单位之间的密切联系,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几年来,社区民间组织参与了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共驻共建活动深入发展,是幸福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的一支骨干力量。
四、制约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的关键问题
当前,受组织松散、需求差异、机制不全等因素的制约,面临以下三个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规模偏小,组织力量薄弱的问题
根据2011年社区民间组织统计情况来看,社区民间组织规模普遍偏小:人数在20人及以下的民非组织19个、占民非组织备案的52%;21人至30人的民非组织7个、占民非组织备案的18%;31人至50人的民非组织6个、占民非组织备案的16%;51人至100人的民非组织5个、占民非组织备案的14%,其中,最少的仅为10人左右。组织力量薄弱一是单位会员数量呈下降趋势。因领导变动、企业拆迁、合并等情况,单位会员数就会减少;二是个人会员流动频繁。由于朝天门地区大拆迁,流出不少居民,加上现代生活节奏快,不少居民经常外出活动等原因,人数偏少的组织,参加活动人员逐渐减少,造成个别组织名存实亡的境地。
(二)类别较少,同现实群众需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居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多样化、差异化需求越来越高,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和参与者作用未来充分体现出来。现有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主要集中在共驻共建、文体活动以及社区治安、环境维护等志愿者活动等领域。缺少社区福利、维护权益、自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公益性类别的社区民间组织,与现实社会居民需求差距较大。
(三)监管较弱,工作机制尚未成形的问题
对如何加强社区民间组织日常监督管理,至今没有一个规范性指导文件,加上目前街道工作人员少,且变动频繁,缺乏相关政策业务知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大多流于形式。社区民间组织因其“草根”性易生、易灭特点突出,又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新兴社会组织,其章程还不够完善、自律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也是影响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
四、突破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瓶颈的思考
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已成为社区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加强基层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当前街道和社区实际,突破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瓶颈,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举措。
(一)加强领导,形成社区组织建设工作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纳入和谐社区建设总体布局进行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部署和实施。为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提供相对固定的办公、活动场所,为社区民间组织的巩固和发展提供经费保障,使社区民间组织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各级政府部门要制定有关指导性文件,为街道和社区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同时,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事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政策业务能力,由此,形成上下一致的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大力发展公共服务的社区民间组织
根据当前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实际,结合广大居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应该把重点放在能承接政府社会事务的民间组织上。在社区大力发展自主式物业管理服务组织、社区爱心慈善会、社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进一步拓宽基层民主建设渠道、拓宽基层社会救助渠道,拓宽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渠道,拓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三)健全机制,增强社区民间组织发展活力
一是建立社区民间组织自我管理机制。就是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办、社区居民参与、民政部门和街道指导监管的工作运行机制。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和完善组织章程、人员管理制度和活动规则等自我管理机制。社区居委会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做好社区民间组织骨干的选拔、培养工作,并支持和保障社区民间组织独立开展活动,增强社区民间组织的活力。
二是完善社区民间组织监管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和街道要遵循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方针,定期对备案的社区民间组织进行检查,以自律和诚信为标准,规范社区民间组织人员的行为,培养服从组织意识,改变人员松散状态,提高民间组织在社区的公信度。
三是建立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社区民间组织的不同类型,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及对和谐社区建设的贡献,对诚信守法、自律严格、作用突出的社区民间组织进行奖励,提高其在社会的知名度。
五、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前景
目前,区政府为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四社一工”工作模式,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区经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数量达到每万人5个以上,每个社区经备案的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0个以上的工作目标。为了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意见还提出了“设立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措施:“对备案的社会组织每个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开办补助;每年对活动开展好、受到群众好评的备案社会组织每个给予一定表彰奖励”。正式文件出台前夕,我街已有9个社区民间组织获得了开办补助资金。
随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激励机制建全和完善,将会有力地促进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使之逐渐巩固和发展壮大起来,成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